出发地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类型 |
有效期 |
票价 |
厦门 |
2009.09.19- 2009.09.24 |
2009.09.19- 2009.09.24 |
单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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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0 | |
珀斯 |
3350 | |||||
3850 |
本票单条件:
1、资格
1.1、仅适用于前往澳大利亚留学的学生使用,出票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2、航班适用性
2.1、适用于港龙国泰运营航班。(包括港龙国泰运营的代码共享航班)
2.2、行程中至少包含一段KA航班号的航班。
3、更改/取消附加费
3.1、可退票需缴纳手续费,退票费以出票确认时为准。
3.2、机票需按顺序使用,否则不得退票。
3.3、所有退票申请必须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期不予办理。
3.4、可在机票有效期内免费改期。
4、机票签注
4.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龙航空公司的航班。
5.1、不提供儿童及婴儿票价。
6、其它条款
6.1、港龙及国泰营运航段可享受额外免费10公斤行李。(每人每票计算)
6.2、额外优惠行李总重最多不能超过20KG。
6.3、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6.4、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