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 |
转机点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单双程 |
有效期 |
金额 |
厦门 |
2010.01.15- 2010.03.31 |
2010.01.15- 2010.03.31 |
单程 |
|
20300 | ||
往返 |
3个月 |
33760 |
本票单条件:
1、资格
1.1、只适用于中国大陆护照持有人使用,出票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2、航班适用性
2.1、XMN-HKG或HKG-XMN必须使用国泰航空/港龙航空营运的航班;
2.2、或国泰航空与港龙航空相互代码共享的航班。
2.3、香港至北美城市或v.v.只适用于国泰航空营运的航班。
2.4、至少有一段为CX航空的航班。
3、提前订位/出票
3.1、全程需确定旅行日期及定妥航段机位。
4、中途分程
4.1、去回程不允许停留香港。
5、构成和组合
5.1、不允许混合其它任何价单开票。
5.2、允许使用相同区域及相同有效期的票价组合使用。
6、附加费
6.1、持有往返程机票的旅客,回程如须回福州,需另附附加费CNY1000。
7、更改/取消附加费
7.1、完全未使用可退票,退票费以出票时确认为准,不可部份退票。
7.2、机票需按顺序使用,否则不得退票。
7.3、所有退票申请必须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期不予办理。
7.4、可在机票有效期内免费改期。
8、机票签注
8.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国泰航空公司的航班。
9.1、儿童票价是成人票价的75%。
9.2、婴儿票价是公布运价的10%。
10、其它条款y
10.1、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10.2、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