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治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2000年6月改为5年),由普选产生。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但一年内不得解散两次;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等。在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总统离职期间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权。
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直接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根据2003年7月法国民议会通过的参议院改革法案,自2004年起参议员任期由9年缩短至6年,2010年总席位由321人增至340人,每三年改选一半。由国民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1995年7月31日,法国议会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这项法案使总统有权更多地使用公民投票来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法国总统在政府或参议院、国民议会的建议下,可将所有事关公共权力组织、法国经济或社会政策的改革方案交由公民投票表决。
总统府——爱丽舍宫,总理府——马提翁宫,国民议会——波旁宫。
军 事
每年5月8日,法军仪仗队纪念二战胜利 |
法奉行独立自主的防务政策,逐步推进军队职业化改革,以职业兵役制替代义务兵役制;由核潜艇和战略轰炸机构成海空二位一体的核打击力量;国防工业进一步实施以合并、推动高科技及真正走上市场为内容的改组。
武装力量由陆、海、空三军和宪兵组成。 外 交
法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欧盟创始国及重要成员、北约成员(但不参加北约军事一体化机构)。
自1958年建立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以来,历届政府一直沿袭戴高乐将军制定的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维护民族独立。欧盟是法外交的立足之本。法致力于推动欧洲建设,将欧盟建设成真正独立一极,发挥法在其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多极化,发展、加强欧亚等区域间合作;努力协调与大国的关系;保持并发展与非洲国家的传统关系,推动发达国家增加对非援助;积极参与中东和平进程及有关热点事务;加强同亚洲、拉美的政治、经济关系。
与中国关系:
法国是在西方大国中第一个与新中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国家,1964年1月27日,法国同中国建交。
1994年9月,江泽民 主席访问法国。1997年5月,法国总统希拉克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签署《中法联合声明》,决定中法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全面伙伴关系。1999年10月,江泽民主席应邀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2000年10月,法国总统希拉克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2004年,两国元首首次实现年度互访。2004年1月,胡锦涛主席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签署《中法联合声明》,确立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法两国在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不断取得进展。2004年10月,希拉克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发表联合新闻公报。
2005年4月中国司法部长张福森与法国司法部长佩尔在巴黎签署《中法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这是中国与欧盟成员国签署的第一个刑事司法协助协定。2005年4月法国总理拉法兰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2005年12月,温家宝总理对法国进行正式访问。2006年10月,希拉克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中法签署联合声明和14项合作协议。2007年11月,萨科齐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中法两国发表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2009年4月1日,中法两国共同发布《中法新闻公报》。2009年4月,吴邦国委员长与法国国民议会议长阿克耶共同签署了两国议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中法两国双边经贸合作随着两国关系的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1至10月,双边贸易额已达166.4亿美元,同比增长17.3%。中国成为法国在亚洲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法国则是中国在欧盟内的第4大贸易伙伴。中法互办文化年活动也取得了巨大成功,有力地增进了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