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地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类型 |
有效期 |
票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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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0- 2009.12.31 |
2009.10.10- 2009.12.31 |
单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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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0 |
往返 |
1个月 |
4700 | ||||
45天 |
6000 | |||||
3个月 |
6740 | |||||
6个月 |
7680 | |||||
1年 |
7680 |
区域信息(包含的城市):
欧洲: 巴塞罗那 柏林 布鲁塞尔 布达佩斯 哥本哈根 杜塞尔多夫 哥德堡 汉堡 伦敦 马德里 曼彻斯特 米兰 莫斯科 慕尼黑 奥斯陆 巴黎 布拉格 里加 罗马 圣彼得堡 斯德哥尔摩 塔林 维也纳 维尔纽斯 华沙 苏黎世 赫尔辛基
本票单条件:
1、适用性
1.1、北京出发可回上海,价格是北京出发的往返价加上海出发的往返价除以2。
1.2、北京出发可回香港,价格是北京出发的往返价基础上,公务舱加CNY1460,经济舱加CNY780。
2、航班适用性
2.1、不适用于AY2XXX和AY4XXX航班。
3、提前订位/出票
3.1、全程需确定旅行日期。
3.2、出票时限以系统显示为准。
4、中途分程
4.1、Z/R/学生L舱:不允许在HEL停留(目的地为HEL的情况除外)。
4.2、L(6个月)/S/O舱:可免费停留HEL一次,如再次停留需加收CNY730,如有中间加段部分可在HEL免费停留?
4.3、其他舱位:可免费停留HEL,次数不限。
5、构成和组合
5.1、允许缺口行程。
5.2、允许欧洲加段(包括芬兰境内段),来回程最多允许加2段,单程最多允许加1段。
5.3、各种票价组合详情请致电查询。
6、更改/取消附加费
6.1、可退票需缴纳手续费,退票费以出票确认时为准。
6.2、可在机票有效期内免费改期。
6.3、去程误机且全票未使用,机票不允许改期,只可退票。
6.4、回程误机后机票作废。
6.5、如果乘客在首段航班没有按时办理登机手续,余下行程将被取消。
7、较高点/里程限制
7.1、可累计里程。
8、机票签注
8.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芬兰航空公司的航班。
9.1、儿童票价为成人票价的75%。
9.2、婴儿票价为公布运价的10%。
9.3、无成人陪伴儿童与成人同价。
10、其它条款
10.1、学生凭证明可获40公斤免费行李额,每件不得超过32公斤。
10.2、学生票可使用代码共享航班,但免费行李额为20公斤。
10.3、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10.4、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