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地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类型 |
有效期 |
票价 |
|
2009.09.14- 2009.10.31 |
2009.11.01- 2010.07.30 |
往返 |
1个月 |
2940 | |
4320 | ||||||
欧洲一区 |
3140 |
区域信息(包含的城市):
欧洲一区: 巴塞罗那 柏林 布鲁塞尔 布达佩斯 布加勒斯特 哥本哈根 杜塞尔多夫 日内瓦 哥德堡 汉堡 伊斯坦布尔 基辅 里斯本 伦敦 马德里 曼彻斯特 米兰 莫斯科 奥斯陆 布拉格 里加 罗马 圣彼得堡 斯德哥尔摩 塔林 维也纳 维尔纽斯 华沙 苏黎世
本票单条件:
1、航班适用性
1.1、不适用于代码共享航班。
2、提前订位/出票
2.1、须即订即出。
3、最长停留期
3.1、所有旅行须在2010年01月30日(含)前完成。
4、中途分程
4.1、不允许在HEL停留。
5、构成和组合
5.1、允许缺口行程。
5.2、不允许加段。
5.3、允许混舱使用,按两个双程的一半计算,详情请来电查询。
6、更改/取消附加费
6.1、不允许退票。
6.2、不允许改期。
7、机票签注
7.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芬兰航空公司的航班。
8.1、儿童折扣不适用。
8.2、婴儿票价是公布运价的10%。
9、其它条款
9.1、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9.2、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9.3、若票价与GDS订座系统相悖,请以GDS系统显示的票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