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去美国,看到劳伦斯又搬家
我是1997年认识劳伦斯的, 11年来他搬了5次家,平均2年多点时间就搬一次家,真是够频的。
美国人就是这样,随意搬家,不在乎搬家,甚至热爱搬家。
美国人刚参加工作时,由于收入不高,一般是租住小房子;收入高点了,就换租大点的房子;有条件供房了,再搬到自己买的房子里;收入再增加了,把买的小房子卖掉再买大房子;再发达了,换到更好的社区更好的房子里去;到老了,房子不会留给子女的,卖掉,再搬到老人公寓里去颐养天年,去天堂以前把信用卡里的美元都花光,没准还透支呢。
美国人换工作也比较频,到另一个城市另一个州去,甚至从西海岸到东海岸去工作,在美国人看来是很简单的事情。美国人的祖先最先从欧洲移民到北美时,就有一句著名的口号,"哪里有面包,哪里就是祖国。"现代美国人继承了这个精神,哪里生活好,哪里就是家园。美国有的企业招聘外地员工时,甚至给支付搬家费。
美国人搬家的理由还多呢,哪个地方环境好哪个地方税收少哪个地方学校好哪个地方本族裔人口多哪个地方称心的餐馆多,都会成为搬家的理由。据说美国人平均一生要搬十几次家。
美国人热爱生活,热爱家庭。人到了哪里,家就必须迁移到哪里。绝对不可能两地生活,绝对不可以为了事业而不顾家庭的。房子可以换,家可以搬,就是夫妻不能分居,未成年的孩子不能分离。美国人绝对不理解中国民工一年只回一次家的境况,他们认为那样太不人道了。
可以肯定,如果有哪个威权总统敢发一个命令剥夺了美国人的迁徙自由,把类似中国的户籍制度强塞给他们,美国人一定会弹劾他的,如果弹劾不成,一定会再打一次独立战争或解放战争。
问题是,美国没有户籍制度,美国人没有户口,也没有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这样的管理机构,他们这样搬来搬去的,那社会不乱套了吗?政府怎么管理呀?
我把这个问题提给劳伦斯。
劳伦斯对"政府管理"这个概念很反感。他说,谁管理谁呀?政府不是管理公民的,是要为公民服务的,应当是公民管理政府。我每次搬家到一个新地方,都是政府或想进入政府的政客(竞选议员或政府官员的人)上门来请我,一个新到来的公民,去管理他们,而不是他们来管理我。
说的也是。在美国,没有哪个政治家或官员敢认为自己是公民的领导、上级、管理者,也没有哪个公民会买有这种意识的人的帐,想领导人民管理人民的人绝对没有任何机会涉足政治领域,老老实实恭恭敬敬地为选民服务才有机会。
美国公民每迁徙到一个新的地方,就自动成为了那里的居民,自动地拥有了该地的管理地方政府的权利--选举权和其他政治参与权利,自动的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待遇。不需要申请或批准,不需要办理什么户籍手续。你只要在那个地方居住,即使是租住的房子,当地政府也会主动找到你,请你行使权利。比如做选民登记,做陪审团候选资格登记等。选举时,候选人的竞选班子会主动向你寄送竞选资料,寻求你的支持和"管理"。
问题是没有户籍制度,没有户口的转入转出,原居住地政府怎么知道你这个"管理者"走了,新居住地的政府又怎么知道有新"管理者"来了。特别是新政府怎么知道你住在哪里,如何了解你的基本情况。你不去政府报到,政府怎么找到你呀。
劳伦斯告诉我,美国的各级政府是从DMV(机动车辆处)那里获得公民信息的。在美国,几乎所有的公民都有驾驶执照,美国关于驾驶执照的规定是,驾驶人员每到一个地方超过15天,就必须到DMV登记,否则会被视为持无效证件驾驶。所以,每个公民搬家了,会到DMV登记变更住所的信息,这样,DMV就有了有驾照人员流入流出的详细信息,当地政府也由此得到了本地居民的流入流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