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单双程 |
有效期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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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6- 2009.12.10 |
2009.11.16- 2009.12.10 |
单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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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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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 |
3个月 |
4400 |
||||
珀斯 |
往返 |
3个月 |
5600 |
|||
往返 |
3个月 |
5300 |
本票单条件:
1、航班适用性
1.1、适用于港龙国泰营运及其代码共享航班(包括港龙国泰航班号的由国航营运的代码共享航班)。
1.2、全程必须最少使用一个KA航班号的航班。
2、提前订位/出票
2.1、全程需确定旅行日期。
3、构成和组合
3.1、允许内陆延伸,详情请来电查询。
3.2、允许缺口行程,按两个双程的一半计算。
3.3、允许混舱使用,详情请来电查询。
4、更改/取消附加费
4.1、完全未使用可退票,退票费以出票时确认为准,不可部份退票。
4.2、机票需按顺序使用,否则不得退票。
4.3、所有退票申请必须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期不予办理。
4.4、可在机票有效期内免费改期。
5、机票签注
5.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龙航空公司的航班。
6.1、儿童票价是成人票价的75%。(此折扣不适用于任何附加费和税金等)
6.2、婴儿票价是公布运价的10%。
7、其它条款
7.1、持有移民签证的乘客可额外享有20公斤免费托运行李。(代码共享航班除外)
7.2、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7.3、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