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地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类型 |
有效期 |
票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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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打基纳巴鲁 |
2009.10.15- 2009.12.10 |
2009.10.15- 2009.12.10 |
往返 |
14天 |
3100 |
1800 | ||||||
4700 | ||||||
库南布尔 |
4300 | |||||
3200 | ||||||
2900 | ||||||
3500 | ||||||
2150 | ||||||
2600 | ||||||
槟城 |
2800 | |||||
2600 | ||||||
西贡 |
2100 | |||||
2000 | ||||||
4900 | ||||||
苏梅岛 |
3400 |
本票单条件:
1、航班适用性
1.1、适用于港龙国泰营运及其代码共享航班(包括港龙国泰航班号的由国航营运的代码共享航班)。
1.2、HKG-HAN/KUL/SGN或v.v.不适用于“KA/CX1XXX”代码共享航班。
1.3、HKG-BKI或v.v.同时适用于KA1XXX代码共享航班,订座舱位与KA/CX相同。
1.4、全程必须最少使用1个KA航班号的航班。
2、提前订位/出票
2.1、全程需确定旅行日期。
3、中途分程
3.1、往返程均允许免费停留香港。
3.2、往来HKG和SIN之间的行程中可允许停留BKK,每次加收附加费CNY600,并仅适用于CX营运的航班。
4、构成和组合
4.1、允许缺口行程,按两个双程的一半计算。
4.2、往返票价允许混合舱位使用,条件以较严格的为准,详情请致电查询。
5、更改/取消附加费
5.1、完全未使用可退票,退票费以出票时确认为准,不可部份退票。
5.2、机票需按顺序使用,否则不得退票。
5.3、所有退票申请必须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期不予办理。
5.4、可在机票有效期内免费改期。
6、机票签注
6.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龙航空公司的航班。
7.1、儿童票价是成人票价的75%。
7.2、婴儿票价是公布运价的10%。
8、其它条款
8.1、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8.2、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