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地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类型 |
有效期 |
票价 |
|
普吉岛 |
2009.10.12- 2010.09.30 |
2009.10.12- 2010.09.30 |
往返 |
21天 |
2890 |
3个月 |
4330 | |||||
1年 |
5630 |
本票单条件:
1、适用性
1.1、此行程为:HKG-KA-HKT-KA/CX-HKGv.v.。
2、航班适用性
2.1、只适用于CX/KA的航班。
3、提前订位/出票
3.1、具体出票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3.2、全程需确定旅行日期及航段机位。
4、构成和组合
4.1、允许缺口行程,须使用相同有效期及相同条款号的票价。整个行程必须包含一段KA航段。
5、更改/取消附加费
5.1、完全未使用过的机票可退票,退票费以出票确认时为准。
5.2、部份已使用过的机票,不可退票。
5.3、允许更改,须于始发日之前取消原订航班,否则按“误机”条款处理。
5.4、误机每次需缴纳手续费HKD600。
5.5、误机后退票,需收取误机费+退票费。
6、较高点/里程限制
6.1、可累积“亚洲万里通”里程(S舱除外)。
7、机票签注
7.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龙航空公司的航班。
8.1、儿童票价为成人票价的75%。(此折扣不适用于任何附加费)
8.2、不提供婴儿优惠票价。
8.3、无成人陪伴儿童与成人同价,需再加收手续费,并仅适用于KA营运的航班。
9、其它条款
9.1、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9.2、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