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单双程 |
有效期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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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7- 2009.11.27 |
2009.11.01- 2009.11.27 |
单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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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0 |
往返 |
1个月 |
3810 | ||||
3个月 |
4100 |
本票单条件:
1、适用性
1.1、客票必须按顺序使用,国内段弃乘,则国际段作废。
2、提前订位/出票
2.1、全程需确定旅行日期。
3、中途分程
3.1、允许在温哥华中途分程。
3.2、国内中转旅客在上海中途分程每次收取CNY500。
4、构成和组合
4.1、允许缺口行程。
4.2、允许票价组合使用,以较严格规则为准,详情请致电查询。
5、更改/取消附加费
5.1、可退票需缴纳手续费,退票费以出票确认时为准。
5.2、可在机票有效期内改期,需缴纳手续费CNY600。
5.3、国内段可免费改期。
5.4、去程和回程同时改期视为一次。
6、机票签注
6.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的航班。
7.1、儿童票价是成人票价的75%。
7.2、婴儿票价是公布运价的10%。
7.3、无成人陪伴儿童与成人价相同。
8、其它条款
8.1、可免费托运行李两件,每件23KG。
8.2、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8.3、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