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 |
转机点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单双程 |
有效期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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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7- 2010.09.30 |
2009.12.17- 2010.09.30 |
往返 |
14天 |
1520 |
21天 |
1790 | ||||||
2个月 |
1960 |
本票单条件:
1、适用性
1.1、此行程为:HKG-KA-MNL-KA/CX-HKGorv.v.。
2、提前订位/出票
2.1、请按照代理人系统所设置的期限开票。
2.2、全程需确定旅行日期及航段机位。
3、构成和组合
3.1、允许缺口行程,必须使用相同有效期及相同条款号的票价。整个行程必须包含一段KA航段。
4、较高点/里程限制
4.1、可累积里程。
5、更改/取消附加费
5.1、完全未使用过的机票可退票,退票费以出票确认时为准。
5.2、部份已使用过的机票,不可退票。
5.3、允许更改,须于出发日之前取消原订航班,否则按“误机”条款处理。
5.4、客票须在原订始发航班之前于港龙票务处完成重新开机票等手续。
5.5、误机每次需缴纳手续费HKD600。
6、机票签注
6.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龙航空公司的航班。
7.1、儿童票价为成人票价的75%。(此折扣不适用于任何附加费用等)
7.2、不提供婴儿优惠票价。
7.3、无成人陪伴儿童与成人同价,且需加收手续费,仅适用于KA营运的航班。
8、其它条款y
8.1、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8.2、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